本标准规定了舰船电子设备的元器件或零部件的盐雾试验。它是制定舰船电子设备总技术条件或产品标准等技术文件相应的基础和选用依据。
试验目的:确定电子元器件或零部件抗盐雾腐蚀的能力。主要用以评定金属保护层的质量及其均匀性,特别适用于对类似保护层进行比较。
试验条件:
实验室的工作空间温度为35度,
盐溶液是用50克化学纯氯化钠溶于1升郑馏水制成。溶液在35度时的PH值应保持在6.5-7.2之间,如果盐溶液浓度符合规定的范围,PH值不在6.5-7.2之间,允许用化学纯的稀盐酸或氢氧化钠溶液调整。
盐雾沉降率(连续喷雾8小时平均值)的数值应为1.0-2.0毫升每80平方厘米每小时。
盐溶液的温度应于温箱一致,喷雾液不许重复使用。
试验采用间歇喷雾方法,在温度35度,连续喷雾8小时,然后停止加热,停止喷雾,在静止和密闭状态下保持16小时(最后2小时为下一周期的升温时间)。总共24小时为一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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