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轨道交通车辆(包括地铁、城轨车辆)上安装的所有控制、调节、保护、供电等电子装置。这些装置可由车上蓄电池或发电机发电,也可能由直接或间接与接触网相连的低压电源(变压器分、压器、辅助电源)供电;在本标准中,电子装置是指以半导体器件和其他通用元器件为主组成的装置。
注:本标准也适用于(电流、电压、速度等)传感器和电力电子装置触发版。
114检测实验分为三类:
——型式试验:
——例行试验:
——研究性试验:
形式试验用于验证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114检测试验项目
外观检查、性能试验、低温试验、高温试验、交变湿热试验、电源过电压,浪涌和静电放电试验、电快速瞬变冲群抗扰度试验、射频干扰试验、绝缘试验、盐雾试验、震动,冲击试验、水密性试验、强化筛选试验、低温存放试验、强制性试验。
低温试验
该试验应按GB/T2423.1进行。
高温试验
该试验按GB/T2423.2进行,一般采用自然通风,除非装置本身采用强迫通风。
交变温热试验
本试验应按GB/T 2423.4进行。
温度:+55℃和25℃
周期数:2(呼吸效应)
时间:2*24h
电源过电压、浪涌和静电放电试验。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射频干扰试验
射频抗扰度试验
射频骚扰试验
绝缘试验
绝缘测试
耐压试验
盐雾试验
如果电子装置需进行盐雾试验,则应在标书中提出,并按GB/T 2423.17执行。
冲击和震动试验
整个柜体或箱体,连同其附件和安装配件(如果装置是设计成装在减振机构上的则要包括其减振机构),应按GB/T 21563进行试验。
长寿命试验为每个方向各5h,合计15h。冲击试验为每个方向、反各冲击3次,合计18次。功能性试验每个方向通常不少于1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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