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适用于军用装备进行淋雨试验。
淋雨试验的目的在于确定下列与淋雨、水喷淋和滴水有关的环境影响:
1、防止水渗入装备的保护罩、壳体和密封垫圈的有效性;
2、装备暴露于水中时以及暴露之后满足其性能要求的能力;
3、由于淋雨造成装备的任何物理破坏;
4、认可除水装备的有效性;
5、检验装备包装的有效性。
淋雨试验适用于评价在贮存、运输/工作期间可能暴露于淋雨、水喷淋或滴水下的装备:
1、若装备安装状态形同,则通常要考虑更严酷的浸泡试验来确定水能否渗透入装备。若装备以前已通过了浸渍试验而安装状态没有变化,则装备通常不需要经受淋雨试验。但也存在浸泡试验时由于存在压差而看不到淋雨试验时所显示的问题。
2、若装备有可能放在有大量积水的表面上,选用浸泡试验也许更合适。在多数情况下,若认为它们在寿命剖面内合适的,则两种试验都需要进行。
淋雨试验包含三个试验程序:
程序1:降雨和吹雨 适用于户外没有防降雨和吹雨措施的装备。伴随的风速从几乎无风变到极高的风速。对由于装备尺寸原因,利用本程序不能充分试验的装备,应考虑使用程序2;
程序2:强化试验 对大型装备进行试验,不能使用降雨和吹雨的采用程序2。该程序不模拟自然降雨,但可使装备防水性的可信度提高。
程序3:滴雨试验 适用于通常能防雨,但可能暴露于由于冷凝或上表面泄漏而产生滴水的装备。滴水试验有两个变量:
a.装备遇到滴水;
b.装备暴露于严重冷凝或者上表面泄露。
其他的淋雨试验检测依据:
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8部分:淋雨试验 GJB 150.8A-2009
军用计算机通用规范 GJB 322A-1998
军用电子测试设备通用规范 GJB 3947A-2009
舰船电子设备环境试验 外壳防水试验 GJB 4.13-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