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湿热试验诱发的主要故障模式有:
①电气短路;②活动元器件卡死;③电路板腐蚀;④表层损坏;⑤绝缘材料性能降低。
二、恒定湿热试验要求
1、主要由温度、相对湿度、试验持续时间共同确定。
2、推荐的试验时间
12h;16h;24h和2d,4d,10d,21d或56d。
总的温度容差为士2K是考虑到测试时的绝对误差、温度渐变以及工作空间内的温度。为了维持试验箱内的相对湿度在规定的容差范围内,必须保持试验箱内的任意两点在任何时间内其温度差异尽可能的小。若温差超过1K,则不能达到所需的湿度条件。短期的温度波动也必须保持在士0.5K范围内以维持所需要的湿度条件。
三、恒定湿热试验程序
1、预处理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
2、初始检测
根据相关规范对受试样机进行外观检查,对其电气和机械性能进行检测。
3、条件试验
试验样品应按相关规范的要求放入试验箱。除非有特殊规定,应将无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的试验样品置于试验箱内。
在特定的时候,相关规范可以允许试验样品在达到试验条件时放入试验箱内,且应避免样品产生露,对于小型样品可通过预热方式达到该项要求。
调整试验箱内温度,到达所要求的严酷等级。为了避免试验样品产生凝露,应控制试验样品的温度或使试验样品先达到试验温度再调整试验箱的相对湿度达到规定值。
在2h之内,通过调整箱内的湿度达到规定的试验严酷等级。
相关规范应规定试验条件及试验的持续时间。试验持续时间应从试验条件达到规定值时开始计算。
相关规范应规定试验样品取出试验箱时的试验条件和持续时间。
条件试验后,最后检测之前,应规定试验的恢复程序。
4、中间检测
有关规范可以提出在条件试验期间或结束时试验样品仍留在试验箱内进行检测,如果需要进行这种检测时,有关规范应规定检测的项目及完成这些检测的时间。在进行这种检测时,试验样品不应取出箱外。
5、恢复
有关产品规范应规定恢复的方法和恢复保持时间。
6、最后检测
根据相关规范对受试样机进行外观检查,对其电气和机械性能进行检测。
四、湿热试验箱的相关要求:
1、传感器应安装在试验箱工作空间内以监控温/湿度;对于散热试验样品,试验样品的散热会影响靠近试验样品位置的温度和湿度。
2、试验箱凝结水应连续排出试验箱,排出的凝结水如未净化不能重复使用;
3、试验箱内壁和顶部的凝结水不应漓落在试验样品上;
4、试验箱内的湿度用水的电导率应保持不超过20uS/cm;
5、试验中的试验样品不应受到空气调节装置的直接热辐射;
6、有喷雾系统的试验箱内,试验样品应远离喷射口,且湿气不可直接喷到样品上;
7、试验箱的容积至少为试验样品体积的5倍;
8、除非相关规范另有规定,使用安装架时,应对试验样品与周围环境之间的温湿交换的影响最小。
五、恒定湿热试验常用检测标准:
1.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3-2016;
2.计算机通用规范 第1部分:台式微型计算机 GB/T 9813.1-2016;
3.计算机通用规范 第2部分:便携式微型计算机 GB/T 9813.2-2016;
4.计算机通用规范 第3部分:服务器 GB/T 9813.3-2017;
5.计算机通用规范 第4部分:工业应用微型计算机 GB/T 9813.4-2017;
6.计算机通用规范 GJB 322A-1998;
7.电子及电气元件试验方法 GJB 360B-2009;
8.舰船电子设备环境试验 恒定湿热试验 GJB4.5-1983;
9.技术侦察装备通用技术要求 第7部分:环境适应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GJB 1621.7A-2006;
10.地面电子对抗设备通用规范 GJB 2225A-2008;
11.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第27部分:产品安全要求 GB/T 14598.27-2017;
12.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2部分:温湿度调节处理 GB/T 4857.2-2005.
恒定湿热试验广泛应用于计算机设备、舰船设备、电子电气设备,通过高温度和高湿度来激发产品内在的故障或看是否出现腐蚀机理,恒定湿热试验是衡量产品可靠性和稳定性一种非常常见和有效的方法,操作起来也非常简单,对于应用于复杂环境中的装备,通常采用交变湿热试验的情况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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