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展商担任供给各自的展墙,不得利用相邻展台的墙板反面作为自己的墙板。不得在相邻展台的背板或侧板上设备、展现参展商的称号和标志等。
4、面向毗连展台的背板部分如高出毗连展台,则高出的展台须以白板封好,平坦清洁。主办单位保存对不契合规范的展台规划及建立进行调整、撤除的权力,关于拒不执行遮挡的单位将视状况扣除押金。
5、三维的展现设备、广告及广告牌的反面有必要掩盖适合并经过主办单位同意。
6、不论是为了展台建立仍是展品装配,不得在展馆地上、柱子或墙面上钉钉子、钻孔。制止在展馆地上、公共通道的柱子或墙面上运用黏合剂、胶粘物做任何装饰。展商将担任因为其职工或其托付建立商的不妥行为形成的丢失。
7、为减少噪音和空气污染,展览大厅内不允许进行锯切重锤及明火作业作业;禁绝在展厅内调漆或用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进行清洁作业,禁绝在门厅、序厅地上运用双面胶,禁绝在墙面、卷帘门等处粘贴广告、宣扬资料等,展厅地台只准运用黑胶带,展览期间指定专人担任控制将展台内音量控制在60分贝以下,相关规划也须将扬声器朝向展台内部。
8、运用玻璃资料装饰展台,有必要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毫米),玻璃的设备方法应合理、可靠,有必要制造金属结构或选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设备、结构及五金件与玻璃资料之间要运用弹性资料做垫层,保证玻璃运用安全,大面积玻璃资料应粘贴显着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运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